所有的頂級銷售員,最終都是希望得到客戶的信任和認同。近年越來越多作家自己出來做新媒體帳號,而且很多不是有出版機構在背後輔助,都是自己一點一點地剪輯加工,自己花時間直播交流準備內容。透過自媒體形成一種相處關係是最好的,它不是逼你讀讀讀、買書買書買書。自媒體也讓作家有較便宜和便利的方式來收集、形成一個觀眾群、讀者群。
當然,不是所有喜歡創作的人都擅長講話,像出版宣傳這種事,有時還要求作家解釋自己的內在,面對面講自己的想法,這並不是每一個寫作者都能辦得到。加上觀看你的人裏面,還包括有真正懂得文學和不懂文學的兩種人,兩種人的應付方式也不一樣,讓一個文學創作者也成為行銷員,本身可能就是一種過分了的要求,不是常常說,做自己擅長的事才能得心應手嗎?作家的專業還是寫作本身,這一點應該要常常記住。
做社交媒體肯定是有好處的,作家自己做,可以作為面向公眾的一種訓練,可以在相對不那麼直接的情況下,可以透過一定加工的方式出現在讀者面前,拉近與讀者的距離。為甚麼作家要出來做公號呢?如果我們是用作家的作品來獲得回報,我們認同他們的作品值得推廣,那麼這個工作的份量,是不是可以相應轉移一點到其他人身上去呢?
我想到最後,可能就是因為傳統的出版社、文學推廣與發行,現在似乎都沒有條件或辦法很好地協助作家去實現收集讀者這一環節,最終這個責任就回到了寫作者本身。相對應的,就像藝術界的畫廊和策展人,文學界負責做推廣作家和作品的工作應該是編輯和出版人?以前,報紙刊物自己也做出版,因為他們本身就有很強的宣傳推廣能力。現在,自媒體世代以後,報刊雜誌都自身難保,很多也就不再搞出版,從側面也印證了當今生態的不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