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集)潔癖問題 舒蕊
本來「歌手言論爭議」問題,不想再喋喋不休;但個別網民的奇葩說,忍不住寫一下。
有一名殘疾網友謂,他(不曉得性別,暫作男士)有潔癖,不想被他人抱着自己或用手扶持之類,追求的是自己可像正常人那般出行,這樣才是有尊嚴。
因潔癖,不願跟他人近距離接觸,可理解;但有些情況無法避免的。
像在街上不慎摔倒,有人見狀上前扶持,拒絕嗎?有人解畫殘疾人在別人幫忙前,要徵得自己的同意,否則就是不尊重云云!
殘疾人暈倒地上,施援者先問:「可以幫你嗎?」見沒反應,離開。
如此,會否罵那個人「冷血」?
無論傷殘、長者或體健者,遇上意外,旁人前來救助,都要事先獲得同意的話,有些黃金救援時間可能消失。
長者與殘疾人出行,希望有更多無障礙設施,要求正常;在沒有的情況下,旁人幫忙,事後感謝人家是基本禮貌,同時也可向有關部門提改善意見。
若以自尊心或潔癖為由,對他人的幫忙視作不當行為;又要像體健者般出行等。前者要克服個人的心理;後者則不切實際,因為那不是身體有缺憾了!
像臺灣巴士有電動斜板,輪椅上去後還不是要司機去扣安全帶?況且,有坡度,輪椅上去會有倒退的危險,有人推一把安全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