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路唔帶眼」,這句話用來形容某些人,可謂恰如其分。這類人往往行事莽撞、目中無人,彷彿整個世界都要圍繞着他們轉。而我身邊就有這麼一位同事,將此特質發揮到了極致。
每次與她在狹窄通道相遇,狹路相逢「勇」者勝這話在她身上,總能讓我成為那個敗下陣的人。她走路的姿態,就好像這條街是她家專屬的一樣,絲毫不顧慮旁邊是否有人,大剌剌地走在路中間,常常直直朝人撞過來。那氣勢,讓人感覺她才是這空間的主宰,其他人都得為她讓路。有時,走在她後面,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安全距離。然而,她卻會毫無預兆地突然變道急停。跟在後面的人根本來不及反應,「煞制」不及就只能撞了上去。每當這種時候,她總是一臉不以為然,彷彿錯的是別人,而不是她那毫無規矩的行為。
但令人氣憤又無奈的是,往往這樣霸道的人,運氣卻特別好。她自稱是澳門某名人的後人,以「澳門名媛」自居。憑着這個身分,她就算做再離譜的事情,老闆也只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上班遲到早退這都是家常便飯的小事。不僅如此,她與其他部門同事相處也極不融洽,經常到處「辣火頭」,指鹿為馬、顛倒是非。明明是她自己犯下的錯事,卻硬要說成是別人的問題,還在組內四處訴苦,好似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殊不知,其他部門早就留存了她抵賴的白紙黑字聊天記錄,只是顧全大局、講求體面才未公開。而我們那位偏聽偏信的老闆,竟覺得她真受了莫大委屈,甚至特意叫來其他部門的老闆「講數」,為她撐腰。
面對這樣的人,心中的憤懣實難平息。然而,現實就是如此無奈,似乎天有不公,在這個工作環境裏,竟沒有人能夠真正治理得了她。她依舊我行我素,繼續踐踏着他人的感受和基本的社交規範,而我們這些旁觀者,只能默默忍受,徒歎奈何。或許,這就是生活中難以言喻的無奈吧,有些人總能憑藉一些外在因素,肆意妄為卻不受懲戒,而正直善良之人,只能在這不公平的環境中,尋找內心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