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第四/二0二三號法律《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將於下月一日生效,對獸醫的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作出規範,並對動物診療、繁殖、售賣、寄養場所制定準入及監管制度。
為讓業界詳細了解法律內容,市政署、藥物監督管理局聯同相關的委員會於早前舉行四場《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施行細則講解會,就《獸醫專業資格認可準則》、《獸醫專業工作守則》、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指引等,逐一解答與會者提問,近二百業界代表出席。現時有關法律的補充性檔已先後出台,而受業界關注的場所間隔設施設備、藥物清單內容亦將於近日公佈。
在法律生效後,所有有意在本澳從事獸醫工作的人士,均須進行「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取得註冊證後方可執業,而相關四類場所亦須持有場所准照方可營業。此外,法律設有過渡性規定,讓業界有足夠時間適應新法實施後的行業生態轉變。
《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的有效落實,有助於加強保護動物及維護公共衛生,進一步提升本澳動物衛生水平及整體獸醫服務質素,以及保障光顧相關場所飼主的消費權益。法律生效後,市民如發現獸醫涉嫌違反職業義務,可向獸醫專業委員會作舉報。倘懷疑有關場所存在違法情況,可向市政署反映,涉及消費爭議或索償等事宜,則可向消費者委員會反映,或透過民事訴訟追討損害賠償。
欲了解更多法律資訊,可瀏覽市政著動物衛生監督網(www.lam.gov.mo/canil)或獸醫專業委員會專題網頁(www.cpmv.gov.mo)的《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欄目。
據悉,市政署會持續進行宣導,介紹法律的施行細則及過渡安排,讓從業人員及企業實體更好掌握法律細節,並依法落實執行,推動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