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諮詢總結於明年六月十二日前公佈 《工會法》今起公開諮詢45天

 【專訪】政府由今日起至十二月十四日,就《工會法》展開為期四十五日公開諮詢,期間安排有四場公眾諮詢場,廣泛聽取社會意見。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表示,有關諮詢總結於明年六月十二日前公佈,并展開立法工作。

 諮詢文本由工會登記制度及集體協商制度兩部份組成。登記制度內容包括:工會的宗旨及應遵原則、《工會法》的適用範圍、工會的設立和登記程序、工會的類型、工會的據位人或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工會的權利與義務、經費的取得及使用、對僱員組織及參加工會活動的保障。建議有關登記應循自由結社、平等、合法性原則。而類型從本澳結社方面的實際情況考慮,將之設定為行業工會、職業工會、企業工會三類。《工會法》適用範圍從公共利益的角度考慮,認為除保安部隊和保安部門人員外,亦適宜對某些職業的僱員行使工會的權利作出適當的規範。

 集體協商制度內容包括:集體協商代表的產生、可進行集體協商的內容、協商的效力及後果。

 就代表的產生,建議認為必須訂明受僱於企業的會員人數達到企業僱員數目的一定百分比的工會,才具備資格代表會員與其僱主或僱主團體進行協商。就可集體協商內容,明白勞動權益必定是僱員最為關心,然而對於僱主須根據僱員個人的工作表現或營運需要而決定的事宜,例如,晉升、調職等,認為不適宣作為集體協商的事項。

 《工會法》諮詢文本已經上載至勞工事務局的專題網頁。

 為聽取社會各界對《工會法》諮詢文本的意見及建議,勞工事務局將於諮詢期內,於澳門友誼大馬路九一八號世貿中心五樓蓮花廳舉辦四場公眾諮詢會。諮詢會以中文為主,並備有中葡傳譯服務。諮詢會具體場次及安排如下︰

 十一月七日(星期日)下午三時至六時。

 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七時至十時。

 十一月廿七日(星期六)下午三時至六時。

 十二月五日(星期日)上午十時至下午一時。

 為配合新型冠狀病毒的防疫工作,每場公眾諮詢會的入場人數將會設有限制,有意出席諮詢會的公眾需透過勞工事務局的專題網頁(www3.dsal.gov.mo/survey/leisindical/)進行網上登記。

 除公眾諮詢會外,市民亦可於諮詢期內,透過專題網頁、電郵、電話、傳真或郵寄等方式發表意見及建議。欲了解更多關於公眾諮詢的詳情,請瀏覽勞工事務局的專題網頁。

 黃志雄表示,工會法作為勞動範疇的重大立法項目,期望各界充份討論和發表意見,凝聚共識,讓日後的立法可以更切合澳門社會的實際情況及未來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並進一步推動和維護和諧勞資關係。政府會在諮詢期完結一百八十日內,即明年六月十二日前公佈有關總結,并著手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