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陳溥森指公共停車場若實施區域差異收費應要防止提幅偏高。
陳溥森表示,日前,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口頭質詢期間,圍繞優化公共停車場泊位使用效益議題討論時,運輸工務司羅立文司長表示,可參考各地的做法,調整公共停車場收費,越靠近市中心越貴,以促進市民公共出行。這確是目前眾多國家和地區在城市交通管理中「治堵治違」所取用較為普遍的一種措施,目的是調節停車泊位的供求關係,規範車輛停放,保障交通有序、安全和暢通。然而澳門始終與眾不同,倘單純以地域不同而擴大漲幅差異高額收費,相信未必能夠收到立規本意的效果。
他指出,澳門是一個微型城市,不足四十平方公里面積的彈丸之地,城市中心與外圍地帶就根本無法用類似一環二環的尺度去清晰劃分範圍,平與貴的收費標準難以拿捏準確,訂價不合理會引起矛盾爭議。事實上,停車場的收費標準還應把車場的種類和停車的時段及進出的頻次等因素納入其中綜合考慮。
另外,調價的漲幅不適宜過急過猛,事關此舉畢竟在增大市民的生活成本,尤其是關乎到那批靠駕駛車輛謀生車主的切身利益,價挌槓桿收費偏高,容易出現兩極。當然有人對漲價不在乎,不惜花錢長期佔用。但也會令不少人為減少負擔,而開車繞路四圍尋找泊車位置,加大汽車尾氣排放污染環境,甚至有人會直接不願到停車場泊車而違章亂停亂放,兩者都不利於提高泊車位的周轉速度。難怪現時全澳停車場的泊車率僅有百分之五十,運轉效率不高,故此需慎重處置,欲速不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