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維護兩地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澳江簽署誠信消費合作協議

 【特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消費者委員會(下稱「澳門消委會」)代表團昨日出席江門巿二0二六年「三‧十五」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並與江門巿發展和改革局、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江門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簽署《江澳誠信消費領域合作發展協議》(下稱「《協議》」),藉此建立兩地誠信店品牌建設和聯合宣傳推廣機制,推動誠信店認定標準趨同,鼓勵澳江誠信店設立綠色互認通道,共同維護兩地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由澳門消委會主席梁碧珊、江門巿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羅志勇、江門巿巿場監督管理局二級調研員張軍華、江門巿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汪穹立代表澳江兩地四單位簽署《協議》。

 《協議》的簽署標誌著兩地在誠信消費領域進入制度化、常態化合作新階段。《協議》明確兩地從多方面加強合作,包括建立誠信店品牌建設合作機制,加強在誠信店品牌評定與管理、宣傳推廣、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透過交流與對接,促進兩地誠信店認定標準趨同,打造誠信店品牌的獨特性和優質性;建立誠信店品牌聯合宣傳推廣機制,共同推廣、推薦優質誠信店,加強兩地消費者信心;設立綠色通道,推動澳江誠信店互認;建立跨區誠信店消費維權協作機制,有效保障澳江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特區政府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與市場誠信建設,澳門消委會已先後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珠海、中山等地簽署相關合作協議,期望透過深化粵港澳大灣區消費合作,形成區域性誠信消費網絡,助力優質商戶擴展市場,同時強化消費者教育與宣導,提升市民對誠信消費標準與維權渠道的認知,推動建設大灣區安全、便利、優質的消費生態,為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注入動能,並為本澳居民和旅客提供健全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