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簽署維護國安委法案意見書 委員會贊同法案立法政策

 【專訪】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簽署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案意見書。委員會贊同法案的立法政策,該法案旨在健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加強維護國家安全體制的頂層架構,以法律形式規範國安委職責、組成及運作。該法案將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中細則性審議和表決,如獲通過將於公佈後翌日生效。

 據介紹,政府提交最新的文本僅保留國安委本身的決定及意見,不屬任何申訴或訴訟的標的。而法案亦建議,若司法當局有合理理由認為訴訟程式中存在保護國家安全利益必要,會先將案件資料通報國安委,待國安委確認後,法官便通知訴訟代理人提出參與訴訟許可申請。政府強調此舉旨在維護國安底線,並非剝奪當事人的辯護權,亦不影響律師或訴訟代理人的從業資格。

 委員會主席梁孫旭表示,即使涉及國安利益不公開訴訟,嫌犯亦能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以及控辯機會均等原則等,可親身為自己辯護,亦有權聘請律師,即使嫌犯聘請不到律師,亦可依法獲得委任指定的律師為其辯護,確保公平審判。

 另外,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法案建議涉及國安開支設立特別制度,委員會關注是否有足夠的監控機制,政府代表則解釋每筆支出須經行政長官許可,秘書長年底提交相關開支紀錄,政府每年向立法會提交報告,而有關報告須予以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