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是否提議修訂 有關報告爭取十月前完成 百個安置家暴宿位今年再增十五個

 【專訪】家爆法生效後,警方已先後接報多宗家爆案,當中不少是嚴重傷人,更有個案需送外就醫,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議員林玉鳳及蘇嘉豪就家爆相關問題提出口頭質詢。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衛生部門一直嚴格依法執行工作,對於經仁伯爵綜合醫院送外治療的病人,雙方醫生已有機制保持溝通和聯繫,部份更直接參與病人在外地的治療過程,並持續地跟進病人的病情、治療效果等情況。當病人回澳後,衛生部門亦會繼續為病人提供必要的治療。

 關於家爆問題。譚俊榮表示,根據《家暴法》的規定,社會工作局已於二0一八年中就「法律審視報告」的工作組成了專責工作小組,進行徵詢和收集各持份者對《家暴法》在執行上的意見和建議,並聯同法務部門與相關單位一同就《家暴法》作深入檢視和交流,尤其了解各方對「家暴罪」定義的理解及當中的考慮,有關報告將包含倘有認為適宜的修法建議,以及就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等方面政策,爭取於本年十月前完成。

 他又稱,社會工作局亦與民間機構合作開展家暴個案安置保護服務,合共提供一百個宿位;而為加強服務的供應,其中一間庇護中心將於二0一九年增加十五個宿位,預計能滿足未來相關服務的需要。

 在刑事立案的事宜上,自法律生效後,司法警察局在處理涉及家庭成員之間的傷害事件時,首先是以家庭暴力立案,專責調查單位會以家庭暴力罪的原則和標準跟進案件。通過調查手段全面了解個案的家庭狀況、事發原因等不同因素,並深入分析有關個案的報案及求助資料,以及醫療記錄等,以確定是否有充份的客觀證據證明家暴事實,構成家庭暴力犯罪要件,如有,必定將行為人以家庭暴力罪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按照目前程序,除非被害人不同意,否則司法警察局在開立案件時會安排進行驗傷,而治安警察局在轉介案件予司法警察局前亦會安排被害人驗傷。對於懷疑涉及精神虐待之個案,則會安排被害人到仁伯爵綜合醫院急症室進行檢查,並由醫生依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將之轉介接受進一步跟進。

 現時,衛生局與社會工作局的社工會共同為受害人提供輔導及其他支援。當受害人出現情緒問題時,仁伯爵綜合醫院精神科聯同院內的心理治療團隊為受害人提供評估及治療,同時,因應司法機構的要求隨時為受害人提供傷勢評估及心理精神評估。若出現精神虐待的個案,仁伯爵綜合醫院精神科醫生將為受害人作心理精神方面的評估,根據臨床、社工報告等資料,綜合分析及判斷受害人是否曾受過精神虐待及相關程度,並將為受害人提供適切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