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為落實構建社區無障礙環境,特區政府於二0一七年底頒佈了《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該指引出台至今逾一年,惟本澳在無障礙環境建設上仍然有很多進步空間,未能落實真正的無障礙環境。群力智庫副理事長張淑玲認為,現時社會對無障礙建設的重視程度依然不足,很多公共設施、社會設施對殘疾人士、長者等十分不友善,未能滿足她們日常出行的需要。建議政府應逐步將指引擴展至新建的私人樓宇及改建工程;長遠而言,應透過立法或修法的方式,要求全澳所有工程都必須遵照指引去進行設計和興建,滿足殘疾人士、長者、孕婦或手抱嬰兒者等不同群體的需要。
張淑玲表示,現時很多大廈並未裝設或無條件裝設無障礙設施,殘疾人士或長者出行時必須大費周章,降低了她們出外與社會接觸的意欲,容易使她們心理壓抑,增加她們罹患心理疾病的風險,同時亦間接增加照顧者與醫護人員的負擔。
她續指,現時路面上存在不少欠缺人性化、甚至是不符合規格的無障礙設施,使殘疾人士在使用的過程中往往會遇到諸多困難。以行人路為例,本澳不少行人路均出現凹突不平、障礙物過多、導盲磚過滑或突然破損、道路設計不良等情況;亦有居民曾反映一些新修建或重新維修的行人路、停車場出入口非常陡斜,容易使長者、殘疾人士等有特別出行需要的人士發生意外。
張淑玲認為,此種情況的發生,反映出現時社會對無障礙建設的重視程度依然不足,相關人員進行設計、整修及驗收時,並沒有從長者、殘疾人士等「用家」的角度出發。
另一方面,亦應該加強社區無障礙環境的宣傳教育、普及和推廣,提升社會對無障礙設施的重視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