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秒搜過的商品,下一刻起便頻繁出現於電商平台推薦頁;在視頻網站搜過恐怖片後,後續推薦幾乎都是心頭好;前腳剛收房,後腳就遭遇裝修公司、仲介電話的輪番轟炸,不堪其擾……大數據時代,每個人都在數字洪流中裸奔。
近日,一名廈門網友網購「助眠藥」後不久,便收到廈門市湖里區交警部門發來的短訊,稱通過大數據對比分析顯示,該網友或存在與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等疾病相關的就診或購藥記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患上述妨礙安全駕駛疾病者不得申請駕駛證(內地俗稱駕照),持有駕駛證後身體條件發生改變者,應當向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申請註銷。消息明確:「若您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請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前往廈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辦理註銷業務。逾期未辦理,駕駛證將依法公告作廢。」
媒體報道稱,當地交警部門工作人員證實,確有發送此類短信,建議收到信息的駕駛員前往交警部門進一步核實,可能需要簽署承諾書或開具醫院證明,具體情況可向當地車管所諮詢。
此消息一出便在網絡發酵,「網友買安眠藥後收到註銷駕駛證短訊」迅速登上熱搜,網友對此看法各異:「可以短訊提示,但如果做了檢查沒有類似病症,只是替家人購藥的話,是不是可以持證明不註銷呢?」「挺好的,為了公共安全」「應該關注的點,不是沒有任何隱私可言了嗎?」「重點是怎麼知道的?如果是刑偵警察需要調取還能理解,就買個藥直接註銷駕照,太可怕了。」
因購買助眠藥就被通知或將註銷駕駛證,此話題看似充滿爭議,實則不然──防患於未然本是好事,能從源頭出發保障更多道路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況且短訊提及內容都是白紙黑字的法律法規。只是,相關機構要如何更好地執行條款細則,值得商榷。畢竟,服用助眠藥物者是否為購買者,偶爾靠藥物調整睡眠是否會危害長期駕駛安全,以及收到短訊者前往交通部門處理問題的時間成本,都容易引發爭議。
事實上,不少駕校出於市場因素會更看重經濟效益,但凡能提供合規醫院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者,無論是否存在上述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大概率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指導其考取駕駛證。針對熱搜提及的內容,筆者也問過身邊幾個駕齡不短的「老司機」,他們熟知駕考有視力、色盲色弱等限制,但沒一個人說得清患哪些疾病者不能開車。
其實,對於確保交通參與者安全的舉措,網友大多表示支持,最大的爭議點在於醫療「隱私」在不知情的局面下被跨部門調取,自身知情權受到了侵害。筆者愚見,在執行此項法律法規條款約定時,若能從源頭規範大數據調用機制,並確保受眾享有足夠知情權,自然能規避不必要的偏激言論。例如,在報考駕校以及換領駕駛證的體檢環節,規定由承接醫院一併提交相關病史資料,如此一來「遊戲規則」更加明確,經參與者同意調用的醫療數據相較於一紙購藥憑證更為權威,還能掃除特定群體容易忽略的知識盲區,何樂而不為?
畢竟,每個交通參與者都希望擁有更健康、更安全的交通環境,就好像《流浪地球》帶火的那句宣傳語:「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