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屏東黑心豬大腸流向四縣市 已售出三千多公斤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四日電】屏東廠商涉賣黑心豬大腸,食藥署今天公佈最新進度,初步掌握流向台北、桃園、高雄與屏東等四縣市,售出三千多公斤,地方衛生局已啟動監督下架作業,目前累計下架二千一百零四公斤。

 中秋連假前夕爆發食安事件,屏檢發佈新聞稿表示,屏東某廠商負責人與員工涉嫌將部份已病變的豬大腸,浸泡於工業級雙氧水漂白後,販售給不知情的其他廠商,謀取不法利益。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傍晚透過新聞稿,說明有關「百威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豬腸一案。檢調單位現場查扣雙氧水,持續釐清偵辦中;衛生局已於作業場所及倉儲各封存一萬一千六百六十四公斤及九百四十公斤豬腸。

 「屠宰場供應的內臟非來自病死豬隻,為可食用內臟。」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強調,根據現場防檢署人員說明,屠檢獸醫師會於屠宰線上判定豬隻內臟等是否病變或異常,倘判定不合格不可供人食用,則潑灑藍色改質劑後送化製處理,防止流入食品鏈。

 魏任廷指出,十月一日聯合稽查當天,現場發現好幾桶標示「工業級產品,禁用於食品應用」字樣的雙氧水,其中兩桶已經空了,後續訪談業者聲稱是為了讓賣相好看,才拿雙氧水來使用。

 中秋佳節卻傳出食安危機,黑心豬大腸流向引發民眾恐慌,就怕不小心吃下肚。魏任廷表示,公司帳冊僅記載人名或簡稱,及收貨聯絡方式等,帳冊銷售紀錄統計三千多公斤,遍及台北、桃園、高雄與屏東,二日已將資料交給各地方衛生單位啟動監督下架作業,到今天傍晚累計下架二千一百四十公斤。

 食藥署重申,業者如有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食品,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相關產品依同法第五十二條應予沒入銷毀;復依同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說,將持續聯合各地方衛生局加強食品業者查核,並要求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落實自主管理,確保產品衛生安全,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