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貿易領域打壓制裁等情形 中國擬修法補充完善相應反制措施

 【中新社北京九月八日電】(記者謝雁冰 曾玥)對外貿易法修訂草案八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針對某些西方國家在貿易領域對華打壓制裁等情形,修訂草案補充完善相應反制措施,為精準有力有效反制提供制度支撐。

 修訂草案共十一章八十條。其中明確,國家加強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提升對外貿易經營者知識產權合規水平和風險應對能力;建立貿易調整援助制度,穩定產業鏈供應鏈;鼓勵專業服務機構完善服務網絡,為對外貿易經營者提供高質量專業服務,並對建立健全對外貿易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等作出規定。

 針對某些西方國家在貿易領域對華打壓制裁等情形,修訂草案補充完善相應反制措施,為精準有力有效反制提供制度支撐。一是對有危害中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等情形的境外個人、組織,規定可以採取禁止或者限制其進行與中國有關的對外貿易等反制措施。

 二是規定任何個人、組織不得為規避反制措施的行為提供支持、協助、便利,對違反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理、處罰。

 三是根據世界貿易組織規則,明確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等原因,可以禁止或者限制有關貨物、技術進出口和有關國際服務貿易,或者採取其他必要措施;增加「國際關係中的其他緊急情況」作為採取貿易禁止、限制等任何措施的法定情形。

 四是規定有關條約、協定規定的爭端解決機制無法正常運轉,使中國根據該條約、協定享有的利益喪失或者受損,或者條約、協定目標無法實現的,中國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