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更新處理疑虐童及家暴個案程序 對嚴重傷害強制盡快舉報
【香港中通社八月二十一日電】香港《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明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教育局二十一日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更新處理懷疑虐待兒童及家庭暴力個案程序。
主要分為兩類通報要求,當學校人員懷疑學生「正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時,須強制盡快舉報,例如骨折,燒傷,神經線、肌肉或肌腱擴毀或導致大量出血、喪失知覺等。任何危及兒童心理健康,例如精神錯亂及長期心理創傷,也屬嚴重傷害類別。學校應制定校本機制及流程,協助人員就懷疑個案作舉報和跟進。
其他非嚴重類別的懷疑虐兒個案,則按一般通報程序處理,包括即時通知校長啟動校本危機處理機制,並向負責社工,或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處理。
通告提及,在處理懷疑虐兒個案時,負責的服務單位會召開多專業會議,有關學校人員應出席,並擬備書面報告。通告強調強制舉報懷疑嚴重虐兒的個案,任何人士不得披露作出舉報人員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