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者言)道德底線放在哪兒? 方婷
此案的爭議核心,在於司法對「和解」與「傷害」的失衡判斷。法院強調「關係修復」和「傷痛療癒」,卻忽視了一個殘酷事實:性侵未成年人造成的創傷,絕非金錢能抹平,更不可能在施暴者緩刑期間「自然療癒」。當九次性侵換來「不用坐牢」的結果,當教練利用信任實施的犯罪能因「積極賠償」而獲輕判,對社會傳遞出的信號已然扭曲:性犯罪的代價不過如此,甚至可以通過金錢交易豁免。長久下去不正是令到大家的道德底進一步降低?
這種判決對未成年人的保障堪稱「真空」。受害者放棄夢想、活在噩夢中,而施暴者僅需付出少量賠償金就能維持自由身,這不僅讓孩子們失去對「法律會保護我」的信任,更讓家長們對孩子所處的環境充滿恐懼。網友的憤怒直指要害:「這樣的判決對孩子傷害更深,大人沒保護她,法律也沒有。」
法律的威懾力,在於讓潛在的施暴者知道「不可為」,有所畏懼。當性侵案成年人的犯罪成本低到可以忽略,當「和解」成為輕判的萬能理由,道德底線便會持續下沉。臺灣滑輪溜冰協會雖註銷潘某教練證並終身禁賽,但這遠遠不夠──司法層面的縱容,比個體的惡行更傷人。
一個地方的安全感,終究要靠「違法必究、罪刑相當」來支撐。對於侵害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唯有讓判決與傷害程度匹配,讓施暴者付出應有的代價,才能讓孩子們有底氣相信「世界是安全的」,讓家長們敢於放手,讓整個社會明白:有些底線,永遠不能退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