氹仔一加油站土地屬私有土地 建議可用作商住或旅遊用地

 【專訪】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召開本年度第七次平常全體會議,討論十五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會上通過鄰近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的加油站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土地屬私有土地,草案建議土地可用作居住、商業或旅遊娛樂用地,樓宇最高為九十米。

 會上討論的十五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分別是:位於鄰近高可寧紳士街之土地;鄰近沙梨頭海邊街之土地;沙梨頭海邊街一七九號;草堆街一00號;肥利喇亞美打巷五至七號;玉盞巷五號;鄰近連安圍之土地;大炮台下街五號;下環街八至八B號及鹽里二至四號;鄰近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之土地;吉慶巷十八至二十號;安仿西街六十二號及馬忌士圍五號;帶水圍十二號;連安圍十九至十九A號;生央街二十號(實地門牌十三號)。

 其中兩幅位於沙梨頭海邊街附近的土地,若發展便需要割地予政府,作公共或道路設施用途。有委員希望政府解釋開通道路必要性,割地對整個北區-1城市規劃、周邊路網、慢行系統的影響。又平衡保育與發展,建議參考內地作補償。工務局局長黎永亮稱,兩幅土地均是按照片區的城規藍本作出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由於是私人土地,是否割地贈政府開路,要視乎業權人意願,又形容「路多點肯定交通會更暢順」。

 會上通過鄰近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的加油站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土地屬私有土地,面積約一千平方米,草案建議土地可用作居住、商業或旅遊娛樂用地,樓宇最高為九十米。若決定發展將涉及土地重整,需讓予六百二十一平方米面積給政府用作公共街道。有委員關注若土地發展,日後加油站會否有新選址或取銷。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回應時稱,加油站原建設屬臨時性質,日後發展需通盤考慮,按規劃條件圖,日後加油站留待詳細規劃時分析需否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