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則性討論《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案 立法會激辯逾三小時後通過

 【專訪】立法會舉行大會細則性討論《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案超過三小時,期間引起議員陳亦立、林宇滔等同政府官員激辯有關提供醫學輔助技術只可在醫院進行等相關問題,最後該法案獲細則性通過。

 就法案規定本澳將只批准在醫院提供醫學輔助技術,引起醫療界議員陳亦立高度關注,並先後多次提出質疑,影響私人執業醫生生存等問題,又提及本澳現有一間私人醫療中心已提供醫學輔助生殖技術長達九年,並已儲存約一萬二千個胚胎,擔心立法後有關醫療中心無法繼續經營外,亦影響一萬二千個胚胎及其相關人士,將會帶出連串問題。

 林宇滔議員亦關注到私人醫生的生存空間問題,又提到,香港除了醫院外,亦有多間醫療中心可提供相關服務,不明白本澳政府卻不容許,法案如通過,立法會好似影響私人執業醫生的行業發展等。

 期間還有多名議員追問相關問題。

 衛生局局長羅奕龍回應稱,醫療中心可申請成為日間醫院,亦可同醫院合作,轉移胚胎。

 陳亦立追問時反駁,本澳暫時只有一間醫院提供醫學輔助技術,有關醫療中心曾向該醫院查詢轉移胚胎問題,結果是醫院明確話不接受。法案通過後,診所肯定無得進行醫學輔助手術,又指「有醫院接手是開空頭支票」。法案一通過,「一做就坐三、五年(監)」,要求政府明確交待如何確保胚胎的妥善安排。

 羅奕龍再回應稱,如果醫療中心在一百八十日過渡期內無法妥善處理胚胎,政府將協助提供收費的臨時保存服務,保護胚胎。

 醫務委員會辦秘書長梁佩珊稱,相關診所曾因調查需被司警臨時封存所保管的胚胎,後續法院亦判處當局歸還,但並不等同有關診所屬合資格提供醫學輔助生殖服務,又稱,診所曾在二0一五年向當局提出醫學輔助生殖服務的申請,但未獲批,診所名稱亦需更改。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現時本澳醫療機構分為醫院和診所,而診所的人員設備配置相對沒有醫院完善,因此,醫學輔助生殖技術僅允許醫院提供。政府目前正研究重新檢視相關發牌制度法律,並計劃在醫院和診所中間再加設一個級別,可提供小手術和麻醉等服務,但人員設備要求相對傳統醫院會有所下調,期望未來兩年內完成立法進程。

 另外,羅奕龍還稱,考慮到本澳人口不多,政府不會建立統一精子庫,而捐贈的具體要求將透過技術指引中訂定,初步要求包括捐贈者年齡五十五歲以下、一定不能涉及買賣、捐贈人捐贈精子所促成的活產嬰兒個數不超過三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