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居民身份證電子標識 本月底起可用於兩閘門式自助通關

 【專訪】立法會昨日細則性表決通過《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當局正進行準備工作,並會盡量做好宣傳工作,其中,一戶通內的「電子標識」將率先應用於兩閘門式自助過關,未來亦會逐步推出不同應用場境。

 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法案中有關電子標識的相關條文將於本月三十日生效,並率先用於兩閘門式自助過關,如關閘口岸等,其他條文則建議自十二月十五日生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由於時間緊迫,因此公職局正密鑼緊鼓做相關準備工夫,同時盡可能做好相關宣傳工作,由於電子通關需要適應期,因此會在巿民適應後再推動其他應用場景,如診所可使用電子標識,通過反掃使用醫療券,以及持續進修通過電子標識報名及上課報到等,未來亦會逐步推出。

 有議員希望保留傳統身份證同時,能讓電子標識全面成為電子身份證,效用等同於傳統身份證。亦有議員希望推出電子標識後可免除身份證副本相關規定。亦有議員關注如何更好保護個人資料問題等。張永春回應時稱,政府曾思考能否透過電子政務法的涵蓋性條文,免除公共部門在行政程序中要求市民提交身份證副本,直接透過與身份證明局聯網或出示電子標識獲取資料,但法律上難以解決,政府會逐步解決,方便市民同時亦令部門運作暢順。

 至於在資料保護方面,張永春稱,政府持續推動部門間資料互聯互通,但同時須確保資料受保護,確保資料只讓合法經授權人員接觸和處理。他又指出,刑事調查機構在實務操作上有必要取得市民身份證資料,單靠紙本資料存在困難,政府賦予特定機構讀取資料時,已有方法和手段確保資料保密性且不被濫用,亦可確保需查詢資料或開展刑事調查的機構可有效行使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