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認購原始股可獲高回報 卅本澳居民上當 兩男女騙近五千萬元落網

 【專訪】司警偵破一宗相當巨額詐騙案,揭發有詐騙集團涉嫌在本澳及海外開設投資及離岸公司,以類似香港某舞台公司名稱註冊,再設局遊說他人以「高回報」認購該「香港公司」原始股,最終成功騙取最少三十名本澳居民,近四千九百萬港元。行動中拘捕兩名香港及本澳男女,最少兩名同黨在逃,又相信騙款已轉移到外地的銀行帳戶。

 涉案的兩人,分別姓何(女),五十八歲,本澳居民,家庭主婦;姓張,四十八歲,香港人,商人。二人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三十名本澳事主,包括十六男十四女,年齡介乎二十七至六十八歲,被騙金額由四萬至二千九百萬港元不等。

 案情指,何女早在二零一七年,在本澳皇朝區開設一間空殼的投資公司,其擔任股東,而張某任行政總裁。上述三十名事主其後透過他人介紹認識二人。有人遊說認購一間即將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舞台工程公司」原始股,又指該股極具潛力。何女其後透過視像舉行講解會,張某稱若認購原始股後,有關公司成功上市,可獲的「回報」達兩至三倍,上市失敗則會「高價回購」有關股份,保證零風險。另外即認購每滿半年,可額外獲多一倍的回報。

 及後,見有利可圖的三十名事主,合共支付四千八百八十三萬港元認購原始股,但之後對方卻不停拖延,以及遊說事主分拆轉股到其他地方,聲稱可獲相同的回報。此外,只有部份事主收過一千至二萬元不等的回報。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有事主得悉澳門金融管理局發聲明,指上述的投資公司未獲許可進行金融中介活動,該公司其後關閉。事主追問投資款項卻被拖延,於是自行到香港的舞台工程公司查詢,證實根本無此事,該真正公司亦暫無上市的計劃。

 自去年一月,司警分別收到該三十名事主報案。經調查發現,有詐騙集團除在本澳開設投資公司,還在外地開設多間離岸公司,公司名稱與香港某舞台公司名稱相似,從而混淆視聽進行詐騙。司警在本月十七日乘張某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離境將他拘捕;另外,亦在本月二十八日,乘何女經機場離境將之截獲。兩人否認犯案,警方相信騙款已轉移到外地的銀行帳戶,正進一步跟進,同時追緝最少兩名在逃同黨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