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財政局消息:為完善現行的公共採購法律制度,特區政府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至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展開為期六十天的《公共採購法》公開諮詢。工作小組隨後按照《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的要求,對所收集的意見及建議進行整理、分析及編製總結報告。現按《指引》的規定於諮詢期結束後一百八十天內公佈《公共採購法》公開諮詢總結報告,有關諮詢總結報告已上載至財政局網頁(https://www.dsf.gov.mo/lcp),歡迎公眾瀏覽及下載。
在《公共採購法》公開諮詢期內,共收集到意見一百二十份,當中有發言意見二十四份和書面意見九十六份;另外錄得相關的媒體報道及刊登的評論約七十篇。從公開諮詢重點諮詢問題問卷中獲得有效判斷的選項性意見六百一十九項,其餘的開放性意見共歸納出五百七十五條。在開放性意見中,有四百九十四條涉及《諮詢文本》提出的十九項立法建議,其中關注度最高的是「重新訂定選擇採購程序種類的要件」和「強化規範開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兩項建議項目;其次是「規範判給準則」、「促進採購透明度及保障參與者與公眾知情權的法律條文」、「候選人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等。而《諮詢文本》建議項目以外意見,以有關「採購過程中的特定工作」的意見最多;其次為「建立統一的資料庫」、「許可開支權限」和「採購人員的培訓」等。
此份公開諮詢總結報告將作為《公共採購法》法案草擬的參考依據,澳門特區政府將繼續審慎和系統地探討和研究《公共採購法》應規範的內容,循序漸進展開《公共採購法》的制定工作,積極採納具參考價值和可行的意見及建議,爭取早日完成符合實務情況和具嚴謹性的法律草案。
為響應環保,減少紙質印刷,有興趣人士歡迎透過財政局專頁(https://www.dsf.gov.mo/lcp)下載《總結報告》電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