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代生活誌)活動內容別貪多   喬捷

近年,覺得其實有心辦文學活動的人是多了,不過限於策劃力、組織力、動員力等,還是沒有做出對得起他們付出的成效來。坦白說,資源倒是其次,核心的還是策劃和創意。我們說要把一件事做成局面,產生形象,皮相當然很重要,但皮相也不過是吸引人一探內裡的門匙,到最後還是門內的東西吸引人,那麼才能長久地吸引更多死忠,確保自己的活動有足夠的推廣、介紹和談論。

就組織策劃來說,正如同李炳時〈書展的問題〉中所說,旗幟鮮明是很重要的,辦新書發布就是新書發布、辦詩會就是詩會、辦專題講座就是專題講座,萬萬不可一雞幾食,互相騎劫。高段位的項目結合,也許會形成共振,製造更強的聲勢。然而,更多的時間是互相傷害,想來享受A的人,結果要承受一大段B的時間,那就會大大削弱了觀眾的體驗。從這個角度再推理,其實辦活動的流程也就變得很好理解了⋯⋯

首先,把最重要的環境放在開頭,把最需要實現的東西,認為觀眾會最喜歡的東西放在前頭。有甚麼感人的話,先用活動打動了讀者,他們才聽得進耳。其次,文學活動本身太靜態,盡可能要控制時間,一氣呵成,所有的東西貴精不貴多,把參與者最好的東西在短時間內呈現出來。好的活動並不求全,不是要甚麼都有,而是希望在有限的時間裡面,能讓讀者有眼前一亮、回味無窮的動人一刻記在心裡。如果好東西夠多,其實把活動做成系統也是無妨的,與其在一天裡面硬塞很多東西給觀眾,還不如簡而精、揚長避短,讓講臺上的人在觀眾的心裡留下耳目一新的印象。(文學活動策劃的重要元素‧五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