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14歲女學生罪成 中學IT助理還柙候判

 【香港中通社十一月二十七日電】香港三十三歲中學資訊科技男助理涉於二0一五至二0一六年間,多次非禮一名十四歲同校女學生。他被控四項非禮及一項刑事恐嚇罪,二十七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還押至十二月十四日留待索取背景及心理醫生報告後判刑。

 綜合港媒報道,案情指,該名中學男資訊科技助理暑假期間,到十四歲女學生家中一同玩手機遊戲,其間涉脫下女生衣服拍其裸照,再以裸照勒索對方要與他性交。該名女生首次遭非禮時年僅十三歲,之後三次案發時為十四歲。涉事男助理早前否認四項非禮罪及一項刑事恐嚇罪。

 據港媒報道,暫委法官張潔宜在分析證供時指,辯方曾質疑涉案女生主動向被告傳送自己的祼照。法官接納涉案女生證供,認為該女生因較早時被拍下祼照,而她又遭被告威脅會把其祼照在網上發佈,才繼續向被告傳送祼照,法官認為她的做法合理。而她案發時不足十六歲,證供有缺陷之處也是可預期的,故認為該女生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相反,法官認為被告是三十歲的成年人,有工作經驗,當該女生與他談及有關性的話題時,被告不可能認為她的行為恰當,而他作為教員亦不向其作出訓示。

 辨方審訊時亦稱,被告以為該女生是年紀較大的遲入學新移民學生,又曾見她喝酒,因此被告真心相信她案發時已滿十六歲。但法官卻直言以上辯解並不合理,指該女生外貌「一臉稚氣」,平常人沒可能相信她已滿十六歲。

 最終,法官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法庭亦拒絕接納被告爭議,還押至下月十四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