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層層抓落實 防止責任懸空和上推下卸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一日電】《中共中央關於持之以恒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簡稱《決定》)十一月一日公佈。《決定》強調完善黨的各級組織貫通機制,堅持抓好本級、帶動下級,層層抓落實,推動黨的各級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防止責任懸空和上推下卸。
《決定》由中共二十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決定》提出,黨的各級組織是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必須體系化推進各層級各領域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確保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下協同、精準高效。
《決定》指出,發揮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組織表率作用,強化地方黨委功能,統籌推進各領域基層黨組織建設,突出抓好新興領域黨的建設,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完善黨的各級組織貫通機制。
《決定》指出,鼓勵和支持地方黨委結合實際貫徹落實黨中央精神,創造性開展工作。推動地方黨委常委會建強班子、嚴管隊伍,經常開展政治體檢,提高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能力。
《決定》強調,強化大抓基層鮮明導向,堅持補短板、填空白和提質量、強功能並舉,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有效實現黨的領導的堅強戰鬥堡壘。
《決定》強調,健全上級部署傳達落實、基層情況向上反映、矛盾問題協同解決的工作機制。完善屬地管理和垂直管理的黨建工作體系,推動條塊結合、各負其責、緊密銜接。加大上級組織對下級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力度,總結推廣經驗。堅持抓好本級、帶動下級,層層抓落實,推動黨的各級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防止責任懸空和上推下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