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雙管齊下 推動長者友善樓宇

 【香港中通社八月九日電】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九日發表網誌指出,為配合人口高齡化及鼓勵居家安老,政府以「強制性規定」及「鼓勵性設計」,雙管齊下推動長者友善樓宇,其中「強制性規定」已於本月一日生效,標誌著香港在長者友善樓宇設計上邁出重要一步。

 新修訂的十六項強制性規定中,包括十三項適用於住宅樓宇、商業樓宇和商住等綜合用途樓宇的公用地方,及三項適用於私人住宅單位。

 屋宇署屋宇測量師何昆諭表示,公用地方方面,規定樓宇其中一個主要入口須設有自動門、提升通道的室內照明度、通道地面須防滑等;私人住宅單位則要求主要入口提供較闊的門與降低門檻,浴室及廚房地面須具備防滑功能。新規例適用於生效日後呈交圖則或展開的建築工程。

 另外,政府亦引入二十八項鼓勵性設計,大部份可獲豁免計算上蓋面積及總樓面面積,不受百分之十總樓面面積上限的限制,以減輕發展商為配合設計可能需要的額外成本。政府亦與業界合作推出自願性「長者友善樓宇」認證計劃,鼓勵業界採用長者友善樓宇設計的建議作業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