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老家一帶,都稱祖母為婆。口頭稱呼則是婆婆。至少,在我們那些小山村裏,孩子多由祖母一手帶大。故孫輩與祖母的感情,都非常深厚。我也不例外。
我的祖母,可以說是命運多舛。少女時代,就經歷喪父之痛,在她的祖母與母親拉扯下長大。又因為家裏僅有三姐妹,只得草草的早早的嫁人。可祖母出嫁沒幾年,丈夫就過世,沒留下一兒半女。那時,我的祖父,已是中年。據說,年輕時也曾結過婚,但妻兒都病死了。後來,祖母就嫁給了大她二十多歲的祖父。
祖父四十九歲的時候,我父親才出生。父親下邊,還有三個妹妹。最小的姑姑出生時,祖父已經六十三歲。當小姑三歲時,祖父就過世了。那時,我父親才十八歲。極要強的祖母,雖自小就被裹腳,一雙「八字金蓮」完全畸形,但仍努力勞作,常常上山砍柴草燒灰,以換取工分,更下田從春忙到秋,勉強維持着一家人的生活。
我還沒到上小學的年齡,小姑也嫁人了。小姑嫁人後,就由我給祖母暖腳。因為家裏只有兩間磚瓦房兩張床,雖然每間房有兩丈多長,一丈餘寬,但光線並不好。父母帶着妹妹睡一間房一張床,我則跟着祖母睡一間房一張床。那時候,兩個弟弟還沒出生。
在我們那兒,給老人暖腳,都是孫輩的責任。所謂暖腳,就是睡在床的另一頭。那些老人,尤其是喪偶的老人,又特別是冬天的時候,晚上腿腳冰涼。如果伸腳時,在被子的另一頭,能有個小孩,那就要暖和多了。這就是我們那兒所講的暖腳。一直到我上初中,家裏請木匠,做了一張架子床,我才一個人睡。給祖母暖腳的重任,則交給弟弟妹妹。
後來,弟弟妹妹也都長大了,祖母就一個人睡。我參加工作的第五年,祖母過世了。一晃眼,祖母過世三十多年了,我也即將進入老年人的行列了。
現今在我們老家,家家戶戶都建有多層的樓房。房間多,且寬敞,床也多,和過去相比,條件好很多。也好少有小孩,跟祖父母睡一起了。所謂的暖腳,也很少聽人提起了。而在貧窮落後的年代,祖孫輩之間,關係反而更親密。現在,卻更疏離。我無法評論,這時代是進步還是退步。
一年一度的清明節又快到了,我又想起了祖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