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會上討論「修改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該法案建議透過豁免或減免罰款,鼓勵市民自願拆卸風險較低的非法工程。主席梁孫旭稱,委員會計劃本周五約見政府代表討論法案,三月初舉行技術會議。並按立法會主席要求,爭取四月十五日完成法案審議。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梁孫旭昨日在會後表示,昨日委員會討論修改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建議擴大豁免發給准照的適用範圍,包括負責營運機場、公共客運碼頭或輕軌系統的實體在該等設施的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以及公共部門在被評定或待評定的不動產及其緩衝區或臨時緩衝區內進行的工程,均無須發給工程准照,但仍須遵守《文化遺產保護法》相關規定。
梁孫旭表示,是次修法旨在推動落實「放管結合」的原則,當中提出五項優化措施,包括擴大豁免發給准照適用範圍;鼓勵居民自願拆除非法工程;提升執法效率和優化通知方式;新增發出門牌規定,以及修改關於已有詳細規劃的地區的規定。
另外,委員會又關注到判斷「風險較低的非法工程」的主體部門、實際操作性和標準等,以及有何措施評估和協助居民有足夠技術開展拆除工程等。同時又希望政府清晰交代擴大豁免發給准照適用範圍的營運實體,以及關注電子與紙本申請的審批流程、時間的一致性和對提交虛假資料的處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