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年度准照二月內需續期
【特訊】市政署已於本年一月份開始向獲發各類年度准照的人士開展續期工作,根據第一零九/二零零五號行政長官批示,准照持有人應於二月份內完成辦理續期手續。另外,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的人士,亦須在期限內為准照續期。逾期申請者,須繳交相應之附加費用,或甚至因為准照逾期失效而導致須終止獲准進行的活動。因此,市政署呼籲各准照持有人應於結束期限前盡早辦理。准照類別如下:
•長期廣告及招牌准照
•長期佔用公地准照
•車輛上的廣告准照
•露天茶座准照
持有「一戶通」(個人或實體帳戶)的人士,可透過「商社通」或市政署網頁辦理續期。亦可於辦公時間內親到以下地點辦理:綜合服務中心、北區市民服務中心、中區市民服務中心、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及石排灣分站。
市民如欲查詢上述地點的資訊,可掃描二維碼,其他查詢可致電市民服務熱線二八三三七六七六或瀏覽市政署網頁www.ia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