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住宅首六百萬元豁免印花稅不論其婚姻財產制度 其配偶均可享有稅務豁免

 【特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下午舉行會議,繼續討論及分析《二0二六年財政年度預算案》法案,委員會主席葉兆佳、秘書林倫偉表示,委員會已完成討論並一致同意預算案,及簽署意見書,將提交立法會全體大會審議。

 葉兆佳和林倫偉會後見傳媒,介紹會議情況。葉兆佳稱,政府接納意見,對稅務優惠條文作出重要修訂,購買居住單位首六百萬元豁免不動產移轉印花稅條件,在配偶關係的原條文基礎上新增「不論其婚姻財產制度」,無論採用共同財產制或分產制,配偶均可享有稅務豁免,與政府立法原意一致沒有改變,修改只是令法律條文更清晰,避免爭拗。

 另外,財資中心的稅務優惠內容亦增加表述,令條文更清晰,要求企業申請時須提交所得補充稅申報書及倘有的證明文件後,經財政局審核符合條件後才可獲稅務優惠。委員會共舉行四次會議審議該法案,政府針對教育、公共工程等提供詳細資料回應議員質詢。意見書的中葡文本會貼於立法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