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發 《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七日電】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條例》共六章三十二條,分為總則、設立、職責、決策與執行、監督與追責、附則,適用於中央和地方黨的工作機關。
通知指出,《條例》修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鞏固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成果,進一步強化對黨的工作機關的政治要求,規範黨的工作機關的設立和運行,推動黨的工作機關提高履職能力和工作水平。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要加強對《條例》實施的組織領導,抓好宣傳解讀和督促檢查,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落到實處。黨的各級工作機關要深入貫徹執行《條例》,深刻領會《條例》精神,堅持政治機關定位,發揮執行機關作用,當好黨委參謀助手,切實履行實施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推進黨的事業各項職責。各地區各部門在執行《條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要及時報告黨中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