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局正構建及優化採購平台與供應商資料庫 新公共採購法明年九月生效

 【特訊】《二0二五年財政年度施政方針》提出推進《公共採購法》的立法工作,有關法案已於今年七月十四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並將於明年九月一日生效,標誌著本澳公共採購制度將邁入更趨現代化、規範化的新階段。

 《公共採購法》是特區政府完善公共採購法律體系的重要立法,以專章規定「採購程序」,明確訂定公共部門在進行採購時應遵守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無私及程序恆定等重要核心原則,並規定了行政處罰制度,對限制競爭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罰,以回應社會發展需求。

 為配合新法實施及進一步提升公共部門採購事宜透明度,財政局正構建及優化「公共採購資訊公佈」平台及「供應商資料庫」,計劃於明年配合《公共採購法》的生效適時推出使用。

 透過「公共採購資訊公佈」平台,將提升公共部門採購資訊的公開範圍及透明度,同時便利公眾查閱獲取相關資訊,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效能。而透過「供應商資料庫」,中小微企可通用簡易電子方式登記及參與公共部門的採購程序,從而助力營造公平便利的營商環境;資料庫同時可推動公共部門資源共用,為部門提供更多供應商選擇,部門可透過平台電子抽選所需供應商參與公共採購,有效提升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