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升年假日數明年1月1日起生效 產假日數今起調升至90日

 【特訊】第九/二0二六號法律《修改第七/二0二八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於二0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為持續優化對女性僱員的保障,第九/二0二六號法律將《勞動關係法》規定的產假日數由七十日調升至九十日,凡於今(二十八)日起分娩的女性僱員,可依法享有九十日產假。

 按照新法規定,九十日產假中六十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三十日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份在分娩前或緊隨分娩後享受,以增加女性僱員享受產假的靈活性與實用性。

 另外,新法亦同步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調升因非自願流產而缺勤的上限至九十日,並完善活產嬰兒死亡後的缺勤規定,進一步提升對女性僱員的保障。

 年假方面,新法引入按僱員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僱員起始年假為六個工作日,年資每滿兩年,年假日數增加一個工作日;年資達十二年以上,年假日數為十二個工作日。冀藉此讓僱員更好地平衡工作與生活,以及增加僱員對工作的歸屬感。有關規定將自二0二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另一方面,因應產假日數的調升,特區政府將推出補貼措施,為合資格並已支付本地女性僱員產假報酬的中小企提供補貼,以持續減輕中小企業支付產假報酬的負擔。有關詳情將適時公佈。

 倘若對《勞動關係法》的規定存有任何疑問,可致電二八七一七八一0、發送電子郵件至labourlaw@dsal.gov.mo,又或親臨勞工事務局總部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