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騷小話兒)真的學會了嗎 喬捷
成為設計師需要技術、審美與創意。技術就是如何用那些工具,知道工具是如何運作,很簡單吧?不是的,就像我每次問女兒會不會說英文,她都說會,那是因為她不知道會之中還有程度之分。哪怕是設計軟件開發公司,相同的軟件也會把用家分為入門級、熟練級、職業級和專家級。在沒有設計軟件輔助以前,學美術需要掌握理論和技法,把圖和美術字畫得像樣,那才大概叫做掌握了技術。現在學設計軟件,好像知道如何用就是會了,但其實做不出像樣的作品來,這個會也就只是英文學會ABC三個字母的「會」而已。
記得好幾年前流行數碼出版,為應對智能手機普及公眾閱讀習慣的改變,ADOBE為InDesign軟件做了一個功能,讓設計師在紙質書排版同時,可同步生成網頁版和電子書版本,軟件公司還特別做了英文版的教程放上網。不想浪費公餘時間,我就去打聽本地有沒有同款的課程可以搞在職培訓,結果教的人不是根本沒聽說過,就是坦白告訴我不懂。幾年過後,情況依舊。整個城市依然在用舊方法,同一件事做幾次才得出別人一鍵生成的結果。
現在,好像用人工智能這件事也是這樣,人人都說會用Deepseek(DS),參加徵文比賽做評審,四分之三參賽者都用人工智能出稿。讀來無味,連基本審美都沒有。這不就像當年那些說自己會設計、說自己是設計師的人,其實只是學過兩堂Photoshop(PS)應用,連操機都沒操熟,怎樣都排不出、畫不出像樣的東西出來一樣嗎?
說自己會用、在用真沒有那麼難,出張嘴就是,真正做得出像樣的東西來,才是真的會。何況這會了以後,還有審美關,還有創意關,才能在這個技術的基礎上,稱得上「家」和「師」。技術都沒用好,值得用它獻世騙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