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鏡人語)樂園之盼  迪路

澳門街窄,人稠,屋宇挨挨擠擠地站着,像一群無端被罰站的學童。樓與樓之間,偶有方寸之地,便見幾個滑梯、一架鞦韆,這便是所謂的公園了。兒童嬉戲其中,尚可;少年人至此,未免局促;至於白髮翁媼,則只能扶杖而過,或於長凳上稍坐,看他人歡鬧罷了。

我每每走過這些地方,總不免想起「公園」二字的本義。公者,眾人也;園者,遊憩之地也。而今之所謂公園,不過是一方圍了欄桿的兒童遊樂場,其餘人等,皆成看客。這情形,恰如將一桌筵席擺在飢民面前,卻只許小兒動箸,大人唯有旁觀的份兒。

猶記那日黃昏,路過一小園,見一少年攀上滑梯,正欲下滑,卻被管理員喝止。「這是給小孩子玩的,你都多大了!」少年訕訕而下,面色赤紅如煮熟的蝦。不遠處,幾個老人坐在長凳上,目光呆滯地望着鐵絲網外的天空。公園於他們,不過是行路時的一個歇腳處罷了。

澳門地少,這是實情。然而越是地少,越當精打細算。現下的公園,只顧及了幼童,卻忘了人之一生,幼年不過十之一二。其餘的年歲,便不配享有公園麼?少年人需要奔跑跳躍之地,中年人需閒步散心之所,老年人更需活動筋骨的處所。而今一概闕如。

我曾見東京一公園,晨起有老者打太極,日中見主婦推嬰兒車閒談,午後學生聚於草坪讀書,傍晚則上班族三三兩兩散步。一方之地,各得其所。澳門何嘗不能如此?滑梯鞦韆之外,大可添些健身器材,闢條慢跑道,設幾處棋桌,植幾排綠蔭。地不必大,安排得當便是。

有人說,澳門有賭場、酒店、商場,還不夠消遣麼?此言差矣。公園之樂,在於不必花錢,不必拘禮,隨來隨往,自由自在。賭場酒店,那是闊人的天下;尋常百姓,要的不過是一處可以自由呼吸的地方。

更深夜靜時,我常想:一座城市對待公園的態度,便是對待市民的態度。將公園局限於兒童,恰似將人的一生截去大半。人生各階段,皆有其需;城市各處所,當盡其用。澳門若真欲成為宜居之城,首要之事,便是造些真正的「全年齡公園」。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何必讓澳門人在鋼筋水泥中,徒然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