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斷播放張天賦的《老派約會之必要》,但純粹,喜歡它的中國風歌詞。
張天賦紅透半邊天時,我認真聽了他的歌。
這個男生,還好。但比不上對岸的五月天、林俊傑、八三夭、盧廣仲等。
因為張天賦的竄紅,近一年聽多了廣東歌,回憶隨之湧上。
愛上流行歌,在六年級。跟初戀的女生傾電話,電話另一頭播着背景音樂,我追問,她驚訝我不懂Twins。
真的不懂。我當時會聽的歌,是寵物小精靈或數碼暴龍的主題曲。
《眼紅紅》、《女校男生》、《戀愛大過天》……愛上了。
開始了買CD的生涯。
當時CD舖盛行,我會走進歌謠,戴上他們提供的大耳機,聽陳奕迅的新歌。想要下單時,便跑去祐漢買十元一張的老翻。
家裏,有一座很大的喇叭,大得似是在戶外用。
根據大就是勁的理念,我相信自己從小便在高音質裏長大。
那一年,插入CD,第一次聽《明年今日》,我知道它會很紅;那一年,《明年今日》得了金曲金獎。
嗯,那些年,大家會坐在電視機前看頒獎禮,緊張哪首歌會得獎。
有天,音樂變成了小小的花生mp3;有天,音樂變成了電話裏的一個App;有天,音樂由專注在喇叭前,變成了工作或閱讀時的背景音樂。
近半年,終於放下了病態式的完美主義,放下了渴望成為出名作家。於是坐巴士時不再拿着電子書。
每天上班的路上,我開始改為聽歌。閉上眼睛,專注每一句歌詞,專注聲線裏的情感。
今早,再細聽張天賦的歌,終於明白他的歌為何觸動不了我。因為他的歌,幾乎都是年青的情愛。而我,不再年青,距離動蕩的愛情歲月也很遠了。
太太由當初的情人變成了家人,我也由男孩變成了父親。林俊傑唱「進了門,開了燈,一家人/盼來生 依然是,一家人。」第一次聽時,紅了眼眶。若有來生,我真的很希望很希望,能再與太太及眼前的兒子成為一家人。
「有個女孩叫Hathaway,在她四個月大時,彈了一段旋律,我引以為傲,她……是我女兒。」因為女兒在鋼琴前亂彈的幾粒音,被寫成了《前世情人》。歌不好聽,但背後的故事值得繼續愛周杰倫。
偶爾會搜尋《戀愛大過天》,《活着VIVA》,但你知道自己正在聽的,只是回憶,那些遙遠的復刻歲月。
能真正唱進心砍裏的,是現在進行式,是關於親情的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