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多個招牌廣告失效失修 陳溥森促修相關法規

 【專訪】颱風季節,社會民生促進會永遠榮譽會長陳溥森關注本澳六百多個失效失修的招牌廣告安全。

 陳溥森指出,據了解,到今年七月底止,全澳共有各類有效廣告物為二萬二千零五個,但是沒有續期、即已經失效的仍有六百一十二個。盡管在絕對值比例上只佔總數的不足百分之三,但是內中其實不少是屬於年久失修的招牌廣告,寒來暑往日曬雨淋已呈風雨飄揺之勢,不知在哪一天、有哪一塊會突然於支架鬆脫從天而降,把飛來橫禍砸向街頭無辜的行人與車輛。廣告招牌墜落傷人其後果是嚴重的,遠的不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香港油麻地南京街一招牌墜落,就砸傷了三名途人;今年七月二十二日晚雲南昆明盤龍區金江路沿街一五鋪串聯共用的招牌墜落,便釀成三人死亡、七人受傷的悲劇。澳門並非完全沒有發生過懸掛招牌坍塌墜落事故,只不過是幸運地沒有導致發生人命傷亡情況而觸發軒然大波。即便如此,不久前在水坑尾某大廈依然發生非商業性質廣告物下墜擊傷女途人事件。正因如此,當局才不時地派出稽查人員到各區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跟進。據有關資料顯示,二零二三年當局通知持牌人自行跟進及代為清拆的無准照廣告物達到四百六十三個,其中發現屬危險或棄置的廣告物近一百四十個,最後由當局清拆的依然有近一百二十個,事態確實令人擔憂。

 現時全澳的商業招牌安裝是根據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正式生效的《分層建築物公共部份的管理法律制度》和市政署的《廣告及招牌安裝指引》的規定進行審批的。儘管上述制度有列明招牌持有人有進行保存、維修和拆卸的義務,但由於沒有相關罰則及執行細則,只會在意外發生後才負上相關的民事責任。況且現時安裝招牌的保證金金額偏低,收取的只有准照費用總額的百分之十五,一般在五百至五千澳門元之間;即使廣告物持有人違規被檢控及科處罰款,亦不外是二千至一萬二千澳門元。因金額不大無關痛癢,致使不少申請人遷出店舖或結業之後,有意無意地「棄保」任由招牌廢置而埋下安全隱患。當局有必要對現行的管理制度展開檢討,對相關的法規進行與時俱進的調整修改,對政府代為清拆的費用應抓緊追收,增強人們對廣告物定期維護與事後拆除的意識,確保戶外廣告的安全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