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工會登記申請事宜的條文自明年1月1日起生效 工會法施行細則法規明年3月底生效

 【特訊】行政會完成討論《工會法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

 為充實第六/二0二四號法律《工會法》的規定,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

 法規訂定工會及工會聯合會的登記及註銷登記的程序、機關據位人的委任通知、豁免機關據位人具備僱員身份的許可申請及修改章程等變更登記事項的程序。

 此外,法規規範工會及工會聯合會加入或退出澳門特區以外設立的組織或團體,以及參加或合辦活動的相關通知和預先許可的程序。同時,訂定勞工事務局發出證明書的程序、過渡期內的登記安排。

 法規將與第六/二0二四號法律同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有關處理工會登記申請事宜的條文則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完成討論《非高等教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制度》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非高等教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制度》行政法規草案。

 為促進教學人員的專業成長和完善專業發展制度,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

 法規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法規的適用對象包括公立及私立學校、公共部門及機構的教學人員。

 二、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具職權統籌專業發展活動,以加強教學人員對澳門的教育政策及教育法規的認識、配合政府政策持續更新及深化教學技能、提升各項專業能力等。

 三、專業發展活動內容包括提升教學知能與素養、促進學生成長與輔導學生的能力,以及提升教育行政管理能力等。活動分為兩類:第一類為核心發展活動和一般發展活動;第二類為校本培訓活動和其他實體培訓活動,活動時數須符合法定的百分比。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每年透過電子平台公佈培訓實體清單。

 四、法規訂定各類專業發展活動的程序,包括報名及登記手續、錄取及預審結果的通知、活動時數的審核及計算等,有關程序須透過電子平台進行。

 法規自二零二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又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一月三十日第五/九五/M號法令》行政法規草案。

 為配合第一0/二0一七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的規定,特區政府通過本行政法規,修改經第五/九五/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通則》。

 法規主要規範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的素質評鑑制度、教學人員的組成及學位證書的式樣。

 法規自二零二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