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就立法會大會(十八日)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小販管理制度》法案,市販會會長柯清煌稱總體上持支持立場,但「法案」中相關經營罰款額較高盼調降,另盼盡快公共競投空置攤位以期成行成市、相得益彰。
柯清煌表示,市販會總體上認同與支持《小販管理制度》法案的相關精神,尤其是空置攤位公開競投的條文。他指出,因行政方面的相關考量,不少空置檔位空置時間逾七年。檔位長期空置情況既是公共資源的浪費,又令相關小販區「成行成市」的經營模式受到相應衝擊,還令有意問津檔位經營者被迫止步。因此,希望政府有關部門抓緊進行「公共競投」的細節性考量與籌備,一旦法案正式通過,即可立即進行招標。
柯清煌也希望政府方面調整該法案中關於經營罰款、經營類別的規定。其一、小販經營倘「轻微违规」要處以一千五百元的罰款,实属太高,故盼能作調整性修改;其二、小販經營品種過於嚴格規範是導致經營困難以及攤位空置的主要原因之一,盼政府方面考慮相應放寬經營品種的限制。
關於法案中「攤位牌照有條件轉讓」的規定,市販會表示認同與支持。
据了解,相关法规之罚则包括:因天氣影響不能開檔經營,倘每年超過125天,不能續牌照,其他违规罰款每次1500元,显得過髙。
澳門現有多個小販區,包括有祐漢街市周邊小販大樓、熟食中心、祐漢第二街北段小販區、筷子基小販區、營地街市周邊、義字街區五條街小販區等。但祐漢熟食中心和小販大樓成衣百貨類,於前年歸納為街市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