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公佈了第3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3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附於該批示並為其組成部份的政府長者公寓的住宿單位使用費表,如下:

 政府長者公寓的住宿單位使用費表(分為四至二十一樓及二十二至三十七樓兩個價目)。

 A區(AK-AY):$6,370及$6,680。

 B區(A、B、Y-AF及AG-AJ):$6,050及$6,300。

 C區(O-R及S-X):$5,730及$6,010。

 D區(C-N及AZ-BC):$5,410及$5,670。

 此外,在2023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期間提出申請的合資格申請人,只要在社會工作局訂定的九十日內選擇指定範圍的住宿單位,並於指定的期間內簽署使用協議,則在其首份簽訂為期三年的使用協議生效期內,所使用的住宿單位每月使用費將按八折計算。◇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