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九/二零二四號行政法規《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自公佈翌日起生效。當中規定,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並於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學年在澳門或外地修讀獲認可的公立或私立高等院校所開辦的頒授學位或學習期不少於兩學年的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期間內在網上登記,經批准後可獲發澳門元三千三百元的學習用品津貼。

 第一零/二零二四號行政法規《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自公佈翌日起生效。當中規定,每名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學生的學費津貼金額根據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學費確定,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澳門元八千元,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澳門元六千元。另外,每名學生的學習用品津貼金額分別為:學前教育階段,澳門元一千一百五十元;小學教育階段,澳門元一千四百五十元;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澳門元一千七百元。

 第四五/二零二四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使用夾心房屋專屬電子平台發送有關申請文件及資料的電子身份識別工具。此外,第四六/二零二四號行政長官批示至第四八/二零二四號行政長官批示,亦分別核准申請夾心房屋所適用的得分表;核准出售夾心房屋、不可轉讓的期間屆滿後首次及其後出售夾心房屋的許可書的式樣,以及夾心房屋的單位交付筆錄的式樣;核准夾心房屋申請表的式樣,以及夾心房屋申請及資格審查須附同的文件列表。上述各行政長官批示均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第五零/二零二四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公共衛生專科大樓公共停車場規章》,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停車場共設有一百三十個提供予公眾使用的泊車位,其中輕型汽車泊車位五十五個,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泊車位七十五個。收費如下:輕型汽車日間每小時八元,夜間每小時四元;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日間每小時三元,夜間每小時一點五元。

 第五/二零二四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訂定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的間隔、設施及設備的要求,該等要求載於作為該批示組成部份的附件一和附件二,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第一八/二零二四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獸醫處方藥物及只供動物診療活動場所使用的藥物清單,該等清單分別載於作為該批示組成部份的附件一及附件二,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