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議員梁鴻細口頭質詢促請政府調升養老金,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時表示,養老金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作出調整後,至二零二四年一月所得的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CPI)變動率為百分之二點一五,未有達到觸發調整的百分之三水平,且經結合實際情況評估,當前養老金仍然符合基本養老保障水平。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按照現行調整機制,倘若養老金自上一次調整後的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率達到百分之三時,便須同步參照過去五年平均社保基金的整體收入及人均預期壽命變化等,綜合考慮調整建議方案。建議方案依法須聽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意見,最後由特區政府作出決定。倘若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率少於百分之三,原則上各項給付金額維持不變。不過,調整機制亦引入了基本養老保障水平,即養老金加敬老金不低於最低維生指數作為「補底」。養老金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作出調整後,至二零二四年一月所得的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CPI)變動率為百分之二點一五,未有達到觸發調整的百分之三水平,且經結合實際情況評估,當前養老金仍然符合基本養老保障水平。
她指出,二零二四年,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長者仍然繼續受惠於養老金、敬老金、現金分享、醫療券,以及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最高合共七萬五千二百二十元,平均每月最高六千二百六十八元),加上長者免費醫療及豁免車資等其他措施,都是構成對長者全面生活保障的重要元素。倘長者在收取上述款項後仍不足應付其生活,仍可按既定的恆常機制向社會工作局申請經濟援助及其他的支援服務,從而得到社會救助。根據二零二三年數據顯示,只有不足百分之一的養老金受領人在收取社保給付後仍需要向社工局申領經濟援助,反映本澳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及相關機制有效發揮其作用,且以合適的資源精準扶助有需要的居民。
歐陽瑜稱,本澳的養老保障體系是多點支撐,養老金從不是長者生活的唯一依靠。居民若想要更充裕的退休生活保障,除依靠特區政府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障外,很大程度上是需要加上個人儲蓄以及家庭支援來支持,因此,居民應未雨綢繆為日後退休生活作好生涯規劃,以提升日後退休生活的質素。
她又稱,對於另立「長者消費物價指數」的建議,統計暨普查局將待有關調查結束後,嘗試在完成的調查樣本住戶中,抽取有長者成員的住戶進行研究,對有關樣本的代表性及消費結構等進行分析,並在確保數據質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進一步研究編製「長者消費物價指數」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