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遭投資詐騙,不滿警方調查及檢察院處理結果 七旬漢在司警局警車檢察院捲閘縱火被捕

 【專訪】司警拘捕一名涉縱火案的七旬男子。疑人因曾遇投資詐騙損失八十萬港元,不滿警方的調查及檢察院的處理結果,加上對社會不滿,於前(十四日)日計劃到政府多個部門連環縱火。疑人在司警局總部一輛警車旁,以及檢察院捲閘作案後,不久後被司警拘捕。

 涉案的男子姓李,本澳居民;他會被控以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李某於二零二二年曾被朋友遊說合資做生意,被騙八十萬港元,司警其後拘捕涉該宗詐騙案的疑人及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出,新口岸司警總部人員,在前(十四)日下午二時二十五分,發現停泊門外一部警車旁邊有紙張著火,隨即用水將火救熄,現場留有一張沾有易燃液體的報紙及一張燒毀的紙張。同日下午三時零六分,司警再接獲位於司警局總部附近的檢察院門外懷疑被縱火。有保安員協助將火救熄,現場捲閘及地面被燻黑,留有一條沾有易燃液體的毛巾。

 司警調查得悉兩宗案件與李某有關,不久後在同日下午發現李某乘巴士到關閘總站下車時將之拘捕,於其身上起出一樽電油及打火機。李某連證物被帶返警局問話。他承認遇上投資詐騙,不滿司警調查結果及檢察院的處理,加上對社會的不滿,故策劃連環縱火政府部門報復。

 李某供稱揀周日犯案,因人少及保安少。調查發現,李某前日下午一時先到十月初五街某店舖買一公升火水,再乘的士到達司警總部放火,其後步行到檢察院門外作案。得手後到友誼大馬路某油站購買三公升汽油,接著乘巴士到關閘。

 他又表示若不是被司警拘捕,他同日打算再折返回司警總部,之後分別到治安警第二警司處、海關總部,以及特首辦放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