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討論修改立法會選舉法法案 問題清單交政府候回覆

 【專訪】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會議細則性討論修改立法會選舉法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委員會將問題清單交予政府及等待政府書面回覆或到立法會說明。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昨日表示,委員會建議法案有關委員會成員通則,若選管會成員因辭職或身故等引致出缺,由行政長官按適當配合以批示替補的條文。委員會建議配合即將生效的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增加若因故意實施可處以最高逾三年徒刑的犯罪而被羈押或被控訴,並以行政長官批示替補處理。文本亦建議新增公然煽動選民不投票、投空白票或廢票者,處最高三年徒刑。

 同時,法案亦訂明處理輕微違反的實體新增司法警察局,委員會認為,司警局通常介入調查屬比較嚴重犯罪,希望當局說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