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誓宏指出就租用或銷售上均存在不合理費用 促當局要求澳門通整改條款

 【特訊】立法議員謝誓宏指出,作為澳門市民及旅客出行的必備卡,日常應用除了在巴士、輕軌等交通工具上,澳門通卡的服務已擴展至各種行業,如停車場、食肆、商店等。「嘟一嘟」這使用習慣已根深蒂固,更成為市民生活一部份。

 然而,我們辦事處在不久前曾收到市民反映,不管是租用或是銷售版的澳門通,均時常無故地失效,當事人亦曾為此事進行多於十次的退換卡程序而大感疲憊。與此同時,其更換新卡的行政製作費約高達五十元,對於連續三年未曾增或扣值的戶口,行政費甚至是「逐月計」,情況頗為驚嘆。鄰近地區香港的八達通,每年只需扣除港幣十五元的不常用行政費,相比之下更是天淵之別。值得一提的是,香港至今仍在提供租用版且可退還按金的八達通予使用者選擇,無論是學生、長者或殘疾人士,皆可自由選擇使用更加優惠的租用版八達通。

 反觀澳門的情況,澳門通公司不但全面停止供應無需購卡費、失去功能時可退回按金及餘額、且終身保養的租用版澳門通,市民亦需出資購買僅有六個月保養、及失效時只能退回餘額的銷售版澳門通。另外,澳門通卡在每次「只續期不換卡」的情況下仍需收取十元續期費,若續期手續因資料不全或不清晰需進行二次申請時,還會多徵收一次行政手續費,這種情況亦相當無理。澳門通公司不僅在持有政府資助下向「升斗市民」收取手續及購卡費、取銷租用版澳門通以建立新型賺錢模式。對老弱病殘群體更是毫無關懷、關愛之心,對相關群體仍徵收行政處理費用,絲毫不體諒弱勢群體的生活難處。

 儘管該範疇屬於內部業務,決定權是由企業所斷定,政府又能否進一步規範一些隱形的「霸王條款」,合情合理地保障一眾使用者的權益?澳門人口總數雖比香港稀少,但每年到訪澳門的旅客數量也按千萬以計,而設置的服務站卻比香港八達通公司少數倍,澳門通公司為何一貫堅持著偏高的收費、較少數量的服務站點?基於此,懇請當局盡快督促澳門通公司提供社會關注相關問題的解決方案,讓居民能夠更經濟地乘搭公共交通的同時,監督澳門各公司,在推行企業業務時需保證盡可能減少「霸王條款」對市民帶來的各種不便。

 基於此,他提出以下質詢:

 一、對於澳門通卡多次出現無故失效的情形,除了向受困擾人士贈送沒持餘值的銷售版澳門通卡以平息投訴,該公司有否額外的改進方案?

 二、澳門通公司在澳門通卡的各種收費上存在許多不公平的『霸王條款』收費,例如,若出現在購買澳門通後卻基於個人因素,如旅客離境、市民出國就讀或移民的情況,使用者三年未曾移動卡內餘額因而變成不動戶口,特區政府有何解決措施督促澳門通公司,要求公司免除或降低『逐月計』的『霸王』行政費用?以及針對使用者「只續期不換卡」因資料不全或不清晰需進行二次申請時,還會多徵收一次行政手續費的不合理情況,特區政府有何解決措施?

 三、澳門通公司會否参照香港,考慮推行各種補貼計劃;包括調低購卡費用、提供合理的儲值優惠、對弱勢群體實行減免相關業務、行政手續處理費用、或在特定時段或節日推出促銷活動等措施,為居民提供更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