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發行法律制度》法案細則性通過 李偉農:澳未有數字貨幣時間表

 【專訪】立法會昨日細則性表決通過《貨幣發行法律制度》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數字貨幣為世界各地未來跨境結算、支付帶來嶄新模式,本澳暫時未有相關時間表,又稱法案通過後才能發行紀念紙幣,而發行時會透過特區公報刊登。

 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細則性表決通過《貨幣發行法律制度》法案,該法案建議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貨幣由紙幣、硬幣及數字形式貨幣組成,數字形式貨幣的具體制度由特別法例規範。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雖然法案預留未來設立數字形式貨幣,但本澳暫未有相關時間表。有議員於會上關注現時本澳移動支付和硬幣使用情況,李偉農稱,隨著移動支付普及,硬幣使用大幅減少,二零二零年使用移動支付方式交易較二零一九年增加四點一六倍,二零二一年再較二零二零年增加兩倍,二零一九年硬幣兌換一千六百多萬元,二零二二年硬幣兌換約三百萬元,硬幣需求低。

 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守信則稱,過去五年與發鈔銀行合作的免費輔幣兌換服務兌入二千二百萬元等值硬幣,自助硬幣兌換機兌入九百二十四萬元等值硬幣,很多兌入的硬幣包括一毫子,未來會維持相關服務方便市民。

 另外,該法案建議在正當理由尤其教學和宣傳為目的,貨幣的複製或仿製要經金管局許可並按其訂定的指引進行。有議員希望清晰指引及關注金管局審批時間等。

 陳守信回應時表示,法案通過後便會於金管局網站上載相關指引,但強調法定貨幣類似區旗、區徽,是主權體現,要尊重法定貨幣的嚴肅性。將來指引清晰,批准原則是維護法定貨幣尊嚴及完整性,使用目的及用途要維護特區形象;複製或仿製物不可與真實貨幣產生混淆,尺寸要大於或少於實際貨幣的尺寸,且標明是樣本。他又稱,法案通過後考慮把相關複製物的樣版上載到網站,方便市民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