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繼續審議《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法案。政府代表列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政府最新文本接納了委員會的意見,主要討論了營運津貼、設立公資企業的原則,以及涉及重大營運事項的機制等問題。
李靜儀稱,將來對全資企業和公共資本控股企業,均會提供維持正常經營和運作所需的津貼,政府亦接納委員的關注,在新文本提出訂定合理金額的有關津貼,尤其需要考慮相關公共資本企業的情況,包括企業的性質和年度營運計劃、預算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已透過專營合同或公共服務批給合同已取得同類型津貼,另外亦包括上年度企業的營運結果和財務狀況。
她表示,新文本清晰政府發放津貼的考慮因素,將繼續與政府代表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