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動態檢視各援助措施成效 並擬定合適的應對方案 

 【特訊】財政局局長容光亮八月十五日回覆議員黃潔貞七月一日書面質詢,全文如下:

 「第三三/二0二二號行政法規《減輕因二0二二年疫情對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造成負面影響的援助款項計劃》已於今年七月三十日生效,援助款項於八月十七日起以銀行轉帳及郵寄支票方式分批發放。自從特區政府公佈計劃初步方案後,綜合社會意見,已將僱員兩年度合計工作收入上限從原計劃的四十八萬(澳門元,下同)元調升至六十萬元。同時,為照顧受疫情影響於今年內失業的人士,已新增一項例外規定,即於今年一月一日至七月三十日期間開始處於非自願失業狀況的本澳居民,透過申請及提交有關失業狀況的證明,經本局核實其資料及資格後,可獲發放僱員援助款項。

 此外,立法會審核及通過第二次修改本年度財政預算案法案所撥出的額外一百億元,特區政府將會用作防疫抗疫及援助所需相應開支,包括用作覆蓋澳門居民的具普惠性的經援措施。現時特區政府正收集及聆聽社會各界意見,並將適時向社會公佈方案詳情。

 為紓緩疫情對中小企帶來的經營壓力,特區政府推出的企業商號水電費補貼措施已於今年六月起實施,水費補貼每戶每月最高五百元,電費補貼每戶每月最高三千元。補貼措施的補貼期為六個月,使用期為十二個月。補貼期內當月未用完的補貼額度可作累積,並於補貼期結束後的使用期內繼續使用。

 特區政府亦先後推出多項中小企援助措施,包括去年已開放「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的申請、臨時放寬「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的申請資格,以及延長「調整各項援助計劃的還款」等措施,以協助中小企短期資金周轉,減輕經營壓力。三項支援措施現時仍然接受申請,歡迎有需要的企業提出。至於今年七月三十日推出的《減輕因二0二二年疫情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的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可向企業主取得銀行融資上限為五百萬元的貸款,提供年利率上限為4厘的利息補貼,補貼期最長為兩年,以支持企業延續發展。

 另一方面,特區政府制定第二二/二0二二號行政法規《疫情期間鼓勵僱主聘用本地待業居民的臨時性補助計劃》,鼓勵有人力資源需要的僱主積極聘用本地待業居民,以增加本地居民的就業機會。申請期為二0二二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勞工事務局已為相關計劃開通線上申請服務,以便利僱主透過線上系統辦理相關手續。

 特區政府亦會繼續推出『帶津培訓計劃』,以協助受疫情影響的居民,包括失業人士、自由職業者、在職僱員及高等院校畢業生,透過培訓不但可提升職業技能,而且能獲取一定的經濟援助,紓緩生活壓力。

 特區政府會密切關注澳門經濟和就業市場的最新變化,動態檢視各項援助措施的成效,並擬定合適的應對方案。」

 黃潔貞書面質詢如下︰

 一、由於是次疫情嚴峻,對社會的影響面甚為廣泛,當局會否進一步放寬百億經援措施的申請條件?能否研究對不合乎條件,但有實際緊急援助需要的居民和商戶可以個案方或處理,在申請程序、審批程序上作出相應調整?

 二、新冠疫情持續至今已超過兩年多時間,很多中小企原本已在苦苦支撐,加上新一波疫情突如其來,更令經營環境雪上加霜,他們都擔心無法支撐到經濟與旅業復甦的時候。為此,請問當局會否考慮參考香港防疫基金做法,研究設立臨時的疫情基金,供受影響的企業或居民申請,又或考慮推出其他如低收入補貼、增加燃料補貼及加大水電補貼等,共同支援僱主及僱員經濟?

 三、因應隔離防控措施而造成停工停業的受影響商戶,以及受隔離影響無法上班的居民。未來能否根據《應對大規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預案》研究制訂相關補助政策,提供適當經濟支援措施。例如可參考以往「禽流感」疫情的做法,提供適當補償或以每日補助等方式,減輕他們的經濟壓力,安心配合政府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