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下月實施將限靠泊數量不得明火煑食及需申報燃料量等 內港錨地安全規則定今日刊登

 【專訪】海事局將於今日刊登內港錨地安全使用規則的《告示》,下月一日起生效。要求漁船停泊內港錨地要登記申報資料,讓當局了解船上燃料量,加快救援效率,而船上柴油只可存放在油缸,石油氣最多三罐不超過五十公斤。

 新規則還包括限制並排停泊的漁船數量、限制船上燃油的存放方式、訂定石油氣存量上限,禁止在停泊區內明火煮食、設立管制區以進行明火的祭祀活動和維修作業等。同時也要求船東須以電子方式向海事局申報漁船停泊的期間、燃油數量、石油氣和有否危險品等。

 海事局海事活動廳廳長黃文濤表示,新規定內港漁船停泊最多五艘為一組,每組相隔最少十米,他指出,因為以往最多二十艘漁船一組,疏散需時。當局希望在源頭避免漁船火災,要求漁船上的明火活動、電氣焊接維修須往管制區開展,當局接獲通知後會有序靈活安排,他稱,內港南及北兩個管制區各可單獨停泊十艘以下漁船,並指出近十年最多漁船停泊時期約二百多艘,預料有足夠空間提供錨泊位。

 為配合《告示》的實施,海事局與海關於早前開展內港錨地的漁船安全排查,有關行動已於上周完成。當局派員對停泊在內港錨地共一百零一艘漁船逐一登船檢查,協助移走船上過量的易燃易爆危險品,例如石油氣、汽油和壓縮氣體等。

 海事局早前聯同海關日前與漁民團體代表舉行講解會,說明《告示》形式發佈的內港錨地漁船停泊管理規則,以讓漁民業界提早為新的錨泊安排做好準備。海事局稍後亦會為漁民安排講解專場,並協助漁民提早進行漁船停泊申報,做好內港錨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休漁期昨日中午結束,本澳有部份漁船仍停泊在內港錨地,未安排出海作業。海事及水務局提醒,即使新的《告示》和管理規則在九月才正式實施,漁民在內港錨地停泊期間應繼續保持高度的消防安全意識,安排人員在船上留守,確保船上有足夠和可用的消防設備,時刻注意船舶自身的安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