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日宣佈,因應鄰近地區疫情,經珠澳聯防聯控機制協商一致,衛生局根據第二/二00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的規定,自今日凌晨零時起,由廣東省經珠澳口岸或水路入境的人士,須持採樣日後七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未持有上述證明的非澳門居民可被拒絕入境,澳門居民則須立即接受核酸檢測;而離境前往廣東的人士維持須出示七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要求。其他出入境防疫要求不變。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當前各地疫情嚴峻複雜,再次呼籲所有居民、外僱和旅客,堅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跨境人士遵從點對點出行原則,不去人多的場所,不要參加聚集性活動;未接種或未完成加強劑接種的人士盡快接種。
又:由昨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的查詢熱線共接獲一百八十九宗查詢。
其中,沒有電話查詢並不涉及疫情。關於疫情的一百八十九宗查詢或意見,已即時轉線至以下部門代表跟進或記錄,情況如下:
衛生局一百八十三宗(涉及:關於疫苗查詢七宗;關於病徵報告兩宗;關於出入境檢疫措施九十九宗;關於醫學觀察–隔離酒店十九宗;關於核酸、抗原檢測廿八宗;關於健康碼廿二宗;關於行程紀錄–場所碼三宗;關於申請解除紅、黃碼兩宗;關於醫療服務一宗。);
治安警察局六宗(涉及:關於外國居民出入境問題四宗;關於香港居民出入境問題一宗;關於內地居民出入境問題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