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之稅務責任

 【特訊】二0二二年六月份之稅務責任

 全月

 旅遊稅-酒店業場所(五星豪華酒店、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及公寓式酒店(四星級及三星級),酒吧(「PUBS」及酒廊之場所),舞廳(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之場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應使用M/七格式表格申報繳納上月份所代收之百分之五旅遊稅。(八月十九日第十九/九六/M號法律《旅遊稅規章》第十二條)

 (根據第二一二0二一號法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於二0二二年,第八二0二一號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及四月一日第十六/九六/M號法令所規範的餐廳(豪華、一級、二級)提供服務獲豁免旅遊稅,毋須遞交M/七格式申報表)

 所得補充稅-所得補充稅A組納稅人(九月九日第二十一/七八/M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透過M/一格式申報書申報上年度收益。(九月九日第二十一/七八/M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b項)

 房屋稅-繳納房屋稅。(八月十二日第十九/七八/M號法律第九十四條第一款)

 (根據第二一/二0二一號法律第二十二條規定,扣減房屋稅稅額三千五百元,倘納稅主體為法人、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非本澳居民,稅款之扣減則不適用)

 印花稅-商業中心內商舖使用權的讓與人,須透過明細表就上一年度讓與商業中心內商舖使用權的所有合同作出申報,以及透過M/B格式憑單將上一年度所取得的總回報的千分之五稅款繳納予財政局、龍成大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收納處。(經由第八七/二0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六月二十七日第十七/八八/M號法律《印花稅規章》第三十-C條及《印花稅繳稅總表》第六條A款)

 機動車輛稅-凡從事將新機動車輛出售予消費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機動車輛之自然人或法人在發生應課稅事實後十五日內,遞交M/四格式之申報書及繳納結算之稅款。(第五/二00二號法律通過的《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條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