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停泊時間較長的船隻 石油氣罐數及燃油量將受限

 【專訪】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表示,內港漁船大火事件中肇事渔船存有多罐石油氣、船上没有人留守及渔船入滿燃油等,因此造成火勢蔓延及多次爆炸,保安範疇將配合運輸工務範疇檢討有關法例,限制船隻較長時間停泊時石油氣罐數量及燃油儲存量,並強制要求每艘漁船需有人員留守。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回應立法議員林宇滔口頭質詢時表示,內港漁船大火事件經調查後,發現肇事渔船存有多罐石油氣、船上没有人留守及渔船入滿燃油等,造成火勢快速蔓延、發生多次爆炸及第二天死灰復燃,不利救援工作進行。由於目前没有法律條例約束海上活動的船隻儲存石油氣罐數量及其他易燃物品數量(陸上方面,經一二/二00九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二十八/二00二號行政法規禁止在每一住宅內存放多於三個滿的或空的且總容積超過九十立方分米的儲氣罐)。故此,保安範疇將配合運輸工務範疇檢討有關法例,修改有關法律法規,加強監管漁船防火安全措施,限制船隻較長時間停泊時石油氣罐數量及燃油儲存量,並強制要求每艘漁船需有人員留守。針對是次事件,特區政府相關部門應檢討防火宣傳的方式和成效,應聯同漁民互助會等團體進一步加強向漁民宣傳防火安全訊息。

 對於議員林宇滔認為本澳海上緊急救援及救火職能應參照香港等地經驗模式,改為由消防局統一負責,黃少澤表示,本澳的海上緊急救援及救火模式與廣東及香港的模式基本相同,都是由海事部門統籌,海關(相當於廣東的海警、香港的水警)及消防部門參與。本澳管理的海域面積只有八十五平方公里(香港海域總面積達一千六百四十四十點七九平方公里),但目前已有兩支海上船隊(海事及水務局和海關)負責海上救援和海上執法等。倘再由消防局建立第三支船隊,並建設海上救援基地,將造成職能重疊、重複建設和資源浪費。將海上緊急救援及救火職能統一由消防局負責不符合本澳的現實情況。相反,維持現有救援分工模式,但各相關部門全面加強海上救援人員培訓、優化救援裝備及完善強化救援行動方案,更有利於提升本澳的海上救火及整體救援能力。

 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表示,將限制每排相連漁船數量、船上燃油和石油氣存量及禁止使用明火煮食,違者可被處罰。她又稱,近日已聯同海關和漁民團體全面排查一百零二艘內港錨泊漁船,檢查有否危險品和潛在風險。◇